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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语言学学术研讨会暨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年会(2008年11月7-8日)

2015年11月02日 10:18  点击:[]

       2008年11月7-8日,“法律语言学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年会”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顺利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主办,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承办。本次会议的主题为:二十一世纪的法律语言研究和应用—包括法律语言学理论研究、法律语篇分析、法律翻译和法庭口译研究、法律语言研究的应用、法律语言教学研究、法律语料库建设等法律语言学界研究的热点话题。大会邀请了国际著名法律语言学家、英国阿斯顿大学法律语言学研究中心主任Malcolm Coulthard教授,国际著名法律语言学家、美国乔治城大学名誉教授Roger W. Shuy教授及国际著名法律语言学家、香港城市大学Vijay Bhatia教授和国内外法律语言学研究的专家Seattle University的Janet Ainsworth教授、王德春教授等,他们分别在会上作了主旨或特邀报告。来自六个国家和香港地区的110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学术研讨会。
   11月7日上午8:30分,研讨会开幕式在我校国际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我校副校长方凡泉教授及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心副主任冉永平教授分别致辞,欢迎国内外与会专家代表的到来。Coulthard教授以“语言学家:侦探兼专家证人”为题,论述了语言学家在文本作者鉴别起争议时所扮演的角色,Shuy教授以生动的语言阐释了商标纠纷案件中语言学所起的作用,Bhatia教授分析了国际商务仲裁的两个特性---可及性和机密性。 与会代表们针对外国专家的演讲竞相提出问题,外国专家以事实为例,耐心解答。全场形成良好互动,整个报告厅充满浓厚的学术氛围。
   7日下午和8日上午代表进修分组发言。大家围绕法律语篇信息流动、法院调解中的说服研究、法庭口译的本质属性、法律英语课程设置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2008年11月8日下午14:00,法律语言学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年会闭幕式在我校行政楼国际学术报告厅举行。首先由王德春教授进行主旨发言,王教授认为法律语言学是一门新学科,用法律方法,从法律的角度研究法律语言才能建立一个相对完整的法律语言学体系;接下来是来自美国Seattle University的Janet Ainsworth教授的发言,她基于美国的研究实践,主要从专家证人的角度介绍了法律语言学专业知识在法律方面的重要性;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的潘庆云教授的演讲探讨了法律语言教学体系和教学方法,希望借研讨会之际将其思想与其他专家们进行交流;而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的王振华教授作为国内引进评价理论的首位学者,以简单的事例为引入点,从系统功能语法评价理论的角度介绍了关于针对同一事件不同的态度问题,并认为其可以应用于法学界如研究嫌犯前后不一致的供词。
   最后,杜金榜教授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做了会议总结发言,表达了对各位参会专家和学者的感谢, 对会议的顺利、高效的进行表达了高度赞扬;并表示法律语言学这门学科将在学术界的努力下得到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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